湖州市归纳行政执法局期限撤除公告(湖南综执限拆公字〔2024〕第001127号)
湖州市归纳行政执法局期限撤除公告(湖南综执限拆公字〔2024〕第001127号)
关于湖州康山大街周家餐饮店未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造一案,经本机关立案查询,作出湖南综执罚决字〔2024〕第001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湖州康山大街周家餐饮店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撤除坐落湖州市康山大街港南路388号浙北运动体会中心2F-11号的一间简易钢棚。当事人湖州康山大街周家餐饮店逾期未实行撤除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浙江省违背法令修建处置规则》第十七条等相关规则,限湖州康山大街周家餐饮店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撤除坐落湖州市康山大街港南路388号浙北运动体会中心2F-11号的一间简易钢棚。如湖州康山大街周家餐饮店在法定期限内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撤除的,本机关将依法提请湖州南太湖新区办理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施行。
关于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遏、干与,否则将按照法令来追究其相应的法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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